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3月“支部主题党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支部主题党日”主题
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支部要在3月底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支委及其成员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本支部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党性分析,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基层党支部采取领学宣讲、微党课、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统一到教师党员要坚持“四个相统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上来,统一到学生党员要树立“四个正确认识”、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上来。
二、规定动作
1. 交纳当月党费。党员通过建行党费云系统在1-26日期间缴纳当月党费,党支部安排专人填写党费证,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组织集中测试。通过“党员学习网”微信平台或试卷测试等方式开展知识测试,检验和巩固学习成效。
3. 讲授微党课。围绕本月主题和相关内容开展讲党课。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鼓励开展普通党员轮流讲党课。
4. 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围绕本月主题,结合支部实际和党员岗位职责,引导本支部广大党员展开学习讨论,进一步相互交流、提高认识、形成共识。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要根据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既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也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学习效果,真正做到学习入心、入脑。
2.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的开展情况及时录入“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组织生活管理模块”,于3月30日前完成。
联系人:闫超
电 话:027-87543656、18971593170
邮 箱:chaoyan_hust@qq.com
中共我校建筑与城市规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10日